工业糖精制造商

酷得像风,野得像狗。
诚心祝愿萌过的所有,都百年好合。

回头万里,故人长绝。

第一次写长评。

完全是意识流随心走。 @杀寒 太太请一定不要嫌弃我。

第一次看《难终》的时候很巧,也是个雨天。

我躲在车后座上一边看一边哭,最后还是成功吓到了正在握紧方向盘的母上大人。

 

读原著小说的时候,我一开始喜欢的是吴杨,但是后来越来越爱二杨。

可能对我来讲,二杨就是我全部的英雄主义。

我必须承认,他们和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很不一样,一个是为了一己私利收了整个麒麟十五层人命的伪少年,另一个是当年劣迹斑斑令人谈之色变的锦衣卫千户。

都不是什么好人,但是我就爱他们。

我爱他们的忠诚。

感同身受他们的孤独和寂寞。

当一个痞子开始正正经经地装下平民道义大爱无疆的时候,算不算浪子回头?

这两个各种意义上曾遍体鳞伤的人在世间行走,抱着一个不会苍老的身体,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活着,他们微笑,哭泣,愤怒,平静,最后屈服。

可世人说过,英雄不可以迟暮。

所以他们只好不会老不能死。

我以为看过怀才不遇和生离死别之后,还有什么是不能放下的?

现在才明白——还有无能为力。

这是我认识的字里,最绝望的排列组合。

这是一种我无法表达的悲伤,但幸好有人能。

对于《难终》,我必须承认第一眼见就觉得神作。这么短的篇幅写尽了我所能够想到的,关于二杨的所有轰轰烈烈和形单影只。

他们爱上的时候干柴烈火,分开的时候水到渠成。在彼此的世界里悬崖勒马,在共同的空间里小心翼翼。

 

最喜欢的是杨军的那句“是你救我”。杨枭救了杨军的人,杨军救了杨枭的命。

当然,反过来说也能成立。

两个心知肚明的聪明人一点就通,所以我喜欢看聪明人打交道。

看破不说破。

“其实我第一眼见你的时候觉得我们俩很合适。”

“好巧,我也这么觉得。”

“那我们在一起吧。”

“好啊。”

游走在生门和死门之间的人,哪里有时间长吁短叹和思前想后。

去他大爷的世俗标准和人情世故。这个世界上哪里来这么多矫情,鸡汤喝得太多,实在是太容易吃饱了撑得走不动路。

如果所有的故事都能简化成这个版本,就不需要有罗密欧和朱丽叶,也不需要有梁山伯和祝英台。文学之所以歌颂爱情,是因为我们没有人在现世真正得到过它。

并且幸好我们没有。

 

二杨的感情,更多的源自于对孤独不谋而合的共同认知。漂泊数千年,时间已经不再是生命容器,只是手边的流沙和空气,谁想要,拿去好了。

在遇到对方之前,他们各自漂泊数百年。可世界上总有那么多的因缘巧合,正因如此,平静的生活也才会显得疯狂而刺激。

带着两颗苍老的心,不期而遇。

白活了。

白活了。

 

他们的身上都淌着血,握着命,也背着债。一个欠人情,一个欠忠心。所以谁也没办法开口许一个期限。

十年,二十年,三十年。

谁敢奢求一个永远。

既然得不到,那就谁也别贪。

别喊冤,别叫屈,别诉苦。

杨枭牵着他命中注定的新娘,不知道是该微笑还是该哭泣。

海岛上阳光正好,可心是冷的。

远处雾气弥漫,他恍然想起一次见杨军也是这样的天气。从天地迷蒙间驶过一艘木船,既定的航线和星光破碎,那个人站在船头,披散着一样的白发,带着过电的酥麻,一直痒到心里去。

 

告别,是死去一点点。

这一次,我们就不说再见。

只道一句:久别重逢,你还在我心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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